对于遗产继承问题,相信大家都比较重视。当然对于遗产继承问题大家也有很多误区,比如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财产吗?只要立了遗嘱就没问题了?再婚家庭遗产只归再婚子女等等,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内容真的是这样吗?下面就有君途北京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常见的问题。
一、法定遗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?
(1)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;
(2)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;
(3)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;
二、多份遗嘱如何确定效力?
公证遗嘱最有效力。根据继承法规定,同一继承物的遗书如果超出一份以上,且前后内容抵触,应分不同情况考虑:
(1)如果都进行公证的,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;
(2)如果都没有公证也是以最后一份为准;
(3)如果进行公证和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存在,应该以有公证的为准。
三、遗嘱有哪些形式?
(1)自书遗嘱,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;
(2)代书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;
(3)录音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;
(4)口头遗嘱,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;
(5)公证遗嘱,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
以上就是君途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继承最常见的问题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如果后期大家还有相关房地产纠纷律师的问题,大家可以持续关注君途官网。